由 admin 在 2010, 一月 6 - 11:3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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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香港衛生署發布「「Vegetal Vigra」」產品警訊,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為確保消費者之安全,請各衛生所將上開產品列入稽查重點,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22日衛署藥字第0980302611號函辦理。
2、檢附行政院衛生署公會影本一份供參。
相關公文檔案:
主旨:
有關香港衛生署發布「「Vegetal Vigra」」產品警訊,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為確保消費者之安全,請各衛生所將上開產品列入稽查重點,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22日衛署藥字第0980302611號函辦理。
2、檢附行政院衛生署公會影本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