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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衛生局 函

發表於

主旨:
函轉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釋示衛生單位「稽查社區藥局生素、登記顆數且核對處方箋」乙案,請查照。
 
說明:
1、依據嘉義縣衛生局99年5月5日嘉衛藥食字第0990011902號函辦理。
2、檢附嘉義縣衛生局公會影本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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