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3, 五月 15 - 14:47 發表
發表於
主旨:
為避免民眾不當使用感冒糖漿而成癮,請加強提供民眾對於此類用藥之諮詢,共同維護消費者健康,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5月8日FDA藥字第1021404260號、嘉義縣衛生局102年5月13日嘉衛藥食字第1020013473號函辦理。
2、檢附嘉義縣衛生局公會影本乙份供參。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