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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表於

主旨:
檢附勞動部有關「勞動基準法新工時規定自105.01.01實施,各事業單位務需遵守勞動法令相關規定之來函及本會重點摘要及補充,詳如附件,敬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診所藥師,請查照。
 
說明:
1、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5年3月3日(105)國藥師平字第1050351號函辦理。
2、檢附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會影本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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